男女方办了酒席没领结婚证,已经生活了两年多,生活期间男方多次骂女方
当然可以,同居这么久,一般无需退还彩礼。
有证据的话,可以扣除。
已经花费掉部分应扣除
生活费,生活支出应该扣除
你好!关于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律师可以帮你解决这些问题。
已经共同生活的,彩礼一般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