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过世后,遗产归继承人共同共有,你所谓的继承房和地皮的问题,实际上就是要对房产及地皮办理过户等手续,仅需按规定交纳登记过户费用即可,不存在罚钱的问题。
追问:谢谢栗律师你的回复,我想继续户主是我老爸,他去世以后我一直没有办理继承,现在已经过了10年了,我现在去继承的情况下要缴纳什么费用,具体的缴纳费用的标准是怎样?谢谢!
回答:各地房管部门适用的过户登记手续费标准并不一样,具体流程及需要带的材料等只需到当地房屋登记部门查询即可。
追问:是继承不是过户,过了10年之后再去办理继承的情况下还是按现有的标准还收取费用么?谢谢!
回答:呵呵,看来你没有看懂我的回复,那我再详细一些讲:
首先,如果是继承涉及的房屋是城镇房屋,那么通常都会有房产证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件上所登记的名称通常都会是被继承人的名字。
其次,你所说的被继承人10年前死亡,但一直未办理继承,应该是指涉案房产一直未做任何处理,即房屋一直仍然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
第三,从法律角度而言,被继承人一旦死亡,其所拥有的财产就由其继承人予以继承,即无论该房屋的登记情况是否发生变更,该房屋的实际所有人都已经成了继承人,继承人是多人的,则由继承人共同共有。
第四,继承人是一人时,其可以要求房管部门办理更名登记,以解决房屋登记名与实际所有人不一致的情况。
第五,继承人是多人时,如果继承人就房屋继承达成一致意见,即或者是继续维持共同共有,或者是予以分割,或者是分到某特定的继承人名下,则同样根据达成一致意见的材料办理相应的房屋更名手续;如各继承人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需要诉诸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