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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厮打,我轻微伤,对方轻伤二级。请问法院如何判决?

双方厮打,我轻微伤,对方轻伤二级。请问法院如何判决? 我家在一幢居民小区的二楼,而楼下是一个商铺,之前开设了一家饭店,楼层隔音效果差。因厨房油烟机噪音的问题,以及在夜晚客人的喧哗声让我家人在休息时间难以入睡,经常营业到晚上11-12点才会关门。我家人之前有脑出血症状,神经敏感,每天睡得早,但是一有声音就会被惊醒,我的工作是程序员,每晚在业余时间需要工作,如果身旁有喧哗声会导致我无法集中注意力工作。

所以多次去找饭店老板进行沟通,要求对方早些关门,陆陆续续的找了至少10次,虽然对方口头答应早点关门,可事实上根本不遵守承诺,只要有客人来了,仍然继续营业。 期间我多次给环保局打电话,因为这家饭店没有营业执照,环保局来了只是象征性的罚了款,可这家饭店仍然没有实施任何整改措施。这个期间我打市长热线等多个举报电话,没有得到任何回馈。
在3月5日晚上,对方营业到晚上23:00还没关门。  所以我下楼去找饭店老板进行理论(这个期间我从头到尾都有录音)。饭店老板闲我一直找他烦,突然拿了两把菜刀恐吓我(录音可以听到刀的声音),
录音原话: 你有种出去跟老子单挑,看咱家对家,谁能弄死谁。

当他说完这句话后,老板娘把我推出了饭店,紧接着饭店老板走了出来,把上衣脱掉,朝我的方向冲了过来用胸口顶撞我,然后我用手推搡了回去,因为这一推,饭店老板直接一拳朝我面部打了过来,我也进行还击(虽然是他先动手,可惜的是这地方没有装监控,没有证据,只能从录音中能听出对方咄咄逼人,有过分挑衅的言语),紧接着就混乱的厮打在了一起。 
打着打着我突然被老板按倒了,老板娘使用占车位的墩子、还有用她的脚攻击我的头部。 随后使用了U型锁打我,我的脸部被老板娘抓花了。(这个过程中我赤手空拳,对方打我用的器械目前放在派出所)

随后我们双方去做了伤情鉴定,不知为何饭店老板居然鉴定出了鼻骨骨折,法医判定为轻伤二级。
而给我鉴定的结果仅仅是“轻微伤”。

现在饭店老板娘向我索赔30万,派出所请司法调解人给我们调解,提出让我赔偿4万元的要求,但饭店老板娘不接受。执意要告到法庭,请问这种情况法院会如何判罚,我大概需要赔多少钱? 服刑多长时间 ?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有社交恐惧的……(山西-长治)
提问时间:2018-06-15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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