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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违法辞退后公司缴纳社保不足部分怎么处理?

违法辞退后公司缴纳社保不足部分怎么处理? 我于2011年3月-2012年3月在北京朝阳区一家公司上班,被公司违法辞退后经劳动仲裁已解除劳动关系并得到了赔偿。
但是,在职期间2011年3月-7月,由于公司以各种理由一直不给进行社保转入,无奈本人延续了在海淀职介的个人缴纳。公司缴纳的2011年8月-2012年2月部分,没按实际工资基数缴纳。(也没给上3月的社保。)仲裁后咨询朝阳社保稽查部门,说我自己缴纳的部分已不能进行补缴了,差额部分补缴他们也只受理2012年4月起的。建议我去仲裁申请赔偿。但之前在劳动仲裁期间朝阳仲裁多次提出他们不管社保纠纷,即使申请了也不受理。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仲裁真不受理社保纠纷吗?如果社保和仲裁两边都不管的话我只能吃哑巴亏了吗?敬请各位专业人士指教,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utter……(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2-11-29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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