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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加班的计算和补休的问题

关于加班的计算和补休的问题 公司每日工作时间是7.5小时。
周五 17:30-24:00 属于休息时间,但是做活动加班;
周六日,两天均是 06:00-23:00 做活动加班;

我写加班申请是按小时计算,则40.5小时。则可补休40.5/7.5=5.5日。

但是公司说只能计算周六日加班,而且只能计算两日。

请问公司这样的计算和安排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xia115(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11-29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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