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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收费

物业收费 本人在2011年2月购买一套房产,2012年3月份接到收楼通知书,但发现房屋有部份地方需要开发商整改,经过几次整改,10月份经本人与开发商共同验收,合格后,收到物业通知来领取房屋的钥匙,但物业管理处称管理费要从3月份收到收楼通知书起计算,请问物业管理这样收取管理费合法合理吗?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ztg(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2-11-29 11:06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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