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黑龙江省政府停办《“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工作 》是错误的决定应予以纠正
黑龙江省政府停办《“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工作 》是错误的决定应予以纠正 2010年黑龙江省政府停办《“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城镇职工社会统筹工作》造成该省近10人至今无生活收入来源,经过长达4年的信访,5月份我向该省复查复核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6月14日收到该办公室回复,即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我认为该停办违反了《社保法》中的第一条,第二条 规定,侵犯了每一位公民应享有的合法权益。符合《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11款,并要求该省纠正恢复请给予解答,我的提议对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孟祥林(河南-开封)
提问时间:2018-06-14 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