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行政诉讼

黑龙江省政府停办《“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工作 》是错误的决定应予以纠正

黑龙江省政府停办《“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工作 》是错误的决定应予以纠正 2010年黑龙江省政府停办《“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城镇职工社会统筹工作》造成该省近10人至今无生活收入来源,经过长达4年的信访,5月份我向该省复查复核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6月14日收到该办公室回复,即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我认为该停办违反了《社保法》中的第一条,第二条 规定,侵犯了每一位公民应享有的合法权益。符合《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11款,并要求该省纠正恢复请给予解答,我的提议对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孟祥林(河南-开封)
提问时间:2018-06-14 18:2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