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债权人与债务人重新签订了债务偿还协议,之前的担保人没有签订,请问担保人还有担保责任吗
加重的部分、延期的部分对担保人无效,担保人只在原来担保的责任范围内承揽责任,没有规定担保时间的,在主债务清偿期到了之后的6个月内是担保期间。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发货清单、借条、欠条、录音录像等可能反映其支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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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须承担责任
您好!之前对方的合同有无到期呢?你的担保期限到了没有?需要分析具体情况,建议您这边来电咨询
你好,是没有担保责任的,希望能帮到你。
不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