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工地塔吊吊钢管意外脱落至3死2伤(非工地工作人员,在工地捡垃圾的)
伤者、死者可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分包方主张赔偿;有劳动关系的按工伤;其他按侵权责任;其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分包方之间按过错责任承担;
由用工单位承担。
1,如果是钢管松动造成脱落砸伤他人,该工人不对外承担责任。该工地的安全员等没尽到相关安全义务,也不直接对外承担责任。
2,由该塔吊的管理人和捆绑钢管的实际施工商两者承担死亡赔偿责任。
3,如果中间存在分包方发包给不具有资资的承包方的,分包分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4,一般工地施工是封闭的,外来捡垃圾的人员也存在过错,可以适当的免除侵权人部分的责任。
按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捆绑钢管的工人,还有具体负责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用工单位承担。
由用工单位承担。
这个事件比较重大,可以要求赔偿,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你好,施工方是有责任的,可以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