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遗产继承

继承权的公证问题。谢谢!!

继承权的公证问题。谢谢!! 张某于1990与李某结婚,这是李某的第二次婚姻,婚后育有一女,2009年李某因病离世,生前拥有一套房子,房子是李某与张某婚后共有财产,房产证上显示的房屋所有人为李某,而今张某欲出售这套房子,去公证处办公证时,却被告知死者与前妻的两个子女均有继承权,而张某与这两个继子女素未谋面,通过亲戚想尽千方百计联系他们,他们却拒绝回应,张某与其女儿,打电话发信息,通通不回应,而没有他们的公证,事情就会永远被搁置着,请问张某可以通过怎样的途径顺利办理继承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abyca……(广东)
提问时间:2012-11-28 17:3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