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继承权的公证问题。谢谢!!
继承权的公证问题。谢谢!! 张某于1990与李某结婚,这是李某的第二次婚姻,婚后育有一女,2009年李某因病离世,生前拥有一套房子,房子是李某与张某婚后共有财产,房产证上显示的房屋所有人为李某,而今张某欲出售这套房子,去公证处办公证时,却被告知死者与前妻的两个子女均有继承权,而张某与这两个继子女素未谋面,通过亲戚想尽千方百计联系他们,他们却拒绝回应,张某与其女儿,打电话发信息,通通不回应,而没有他们的公证,事情就会永远被搁置着,请问张某可以通过怎样的途径顺利办理继承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abyca……(广东)
提问时间:2012-11-28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