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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期内换岗位,工资可降低吗,离职时可要求发还未发的工资吗

劳动合同期内换岗位,工资可降低吗,离职时可要求发还未发的工资吗 我的问题较为复杂,我2010年3月入职,三年合同.当时签定的劳动合同专门有针对工资的附件,约定固定工资占一半左右,另一半作为KPI考核奖金,分季度发放(未明确标明),但自开始工作,就将我按照销售人员岗位发放工资,其间除有发少部分的奖金外,大部分的奖金未发放.换岗时公司没有明确的文件或有人与我协商,只是我发现之后,口头向我解释了换岗造成的工资变动
马上我的合同就要到期,最近公司因我销售业绩不好,扣我的工资,预计合同续签时也会按降低的工资续签.
我的问题是:如合同续签时公司降工资续签,我不签的话,是否会按照三年的工作年限给予我补偿,补偿除工资外包括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吗
另外,我可以主张要求公司补偿因换岗位未支付的合同约定的另一半奖金吗,如我走劳动仲裁,胜算大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ng7803……(北京-丰台区)
提问时间:2012-11-28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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