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兄弟二人,弟弟念情谊已经把定兴县道北的宅基地奉送给哥哥了,而

兄弟二人,弟弟念情谊已经把定兴县道北的宅基地奉送给哥哥了,而 兄弟二人,弟弟念情谊已经把定兴县道北的宅基地奉送给哥哥了,而弟弟在道东的房子是大队作为下乡知青当年安置弟弟给的3分地,可以让弟弟使用,但哥哥待弟弟回家搞建筑就要腾清且有字据,按了手印,也有证人,办理确权证当时由于弟弟本人不在定兴县,在城市里,哥哥当时办理了确权,且说弟弟的都不要了,哥哥领了宅基地证,关于宅基地归属权争议,请问这个能够更改回弟弟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天津)
提问时间:2018-06-11 04:03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