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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姻债务和孩子抚养费问题

婚姻债务和孩子抚养费问题 我与前夫与2008年7月登记结婚,2008年9月购买单位一套住房,购买住房时因资金不足,向婆婆借款5万元;2009*年,我发现前夫有吸毒行为,因当时已怀孕8个月,就劝其戒毒而没有离婚;谁知后来我前夫越抽约厉害,以至于我们的工资收入全部被其抢去吸毒,并且不给孩子抚养费,买房时所借的钱更是还不上。直到2011年6月我与其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住房归我和孩子所有,男方每月付给孩子600元生活费。离婚后男方因吸毒没钱一直没有给孩子生活费,而我因为收入少又要抚养孩子,无力偿还买房时接的5万元钱,现在男方母亲老是催债。我想咨询一下,这5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我个人需要负担的债务。如数我个人债务,我能否要求男方从付给孩子的抚养费里冲减。如需向法院提交诉讼应从哪方面起诉?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暗里着迷21……(甘肃-兰州)
提问时间:2012-11-27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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