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房屋漏水纠纷
房屋漏水纠纷 一审中对方代理人提出要我方就房屋质量和漏水原因进行鉴定,我认为证据充分,不需要鉴定,一审判决我拒绝对房屋质量和漏水原因鉴定,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我的上诉,二审我怎么办,房屋都是2004年左右买的,法官明知都已过质保,没有物业,我二审上诉如果提出重新鉴定申请法院会受理吗,我准备不提出,开庭后如果我觉得不鉴定对我不利,我当庭提出申请会因没及时提出,法院以提交新证据申请时效已过或以我一审拒绝鉴定为由拒绝我的申请吗?我是二审上诉同时提交好还是什么,法院会受理吗?有法律条文规定我一审拒绝鉴定,二审就可以驳回我的鉴定申请吗?
我准备就房屋质量不需要鉴定做出说明,一、大家的房屋都已过质保,二、房屋没有物业管理。至于房屋漏水原因我认为只需要楼上做个闭水测试就很清楚了,法院明显有偏向,我这法可行吗,望各位支招,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晶晶114(贵州-遵义)
提问时间:2012-11-27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