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一处房产,想给其中一个子女,请问什么流程既省钱也达成老人愿望?谢谢大家了
可以办理赠与过户。
可以自书遗嘱,也可以代书遗嘱,公证遗嘱
您好!是遗嘱、会有公证费用、
可以以遗嘱形式,也可以生前赠与,公正需要工资费用。
可以立遗嘱,然后做公证,费用几百元
1,儿子去世的情况下,儿子的子女基于代位继承可以要求继承相应份额,但代位继承必须发生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如果老人有遗嘱就按照老人遗嘱继承了,代位继承就不发生了。
2,意识清醒可以自由表达意志,自愿订立的遗嘱有效
3,立遗嘱后公证即可。
遗嘱、买卖过户、赠与都有费用的。
1、只想给小女儿的,得生前过户给她或立遗嘱指定由她继承。
2、生前过户可以是赠与,也可以是买卖。
3、无论赠与需要公证。
还是将来继承时,继承人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得公证;不能达成协议的,得起诉。
4、综合起来,还是买卖好。 我的补充: 2012-11-27 19:47
5、将来你小女儿出售此房时,如该房不是唯一住房,通过赠与或继承得来的此房,所交个税20%,税基按房屋市场价值。
老人可以到公证处订立遗嘱来处分自己的财产。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孙子享有代位继承权.买卖方式为好
可以以遗嘱形式,也可以生前赠与
首先回答您的第一个问题,儿子去世,老人的孙子在老人百年之后享有代位继承权。
其次,老人现在在世,意识清醒,这就意味着老人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无论是遗嘱形式还是赠与形式,是都可以的。相对来讲,遗嘱的税费较低,但是遗嘱要等老人百年之后方能生效,发生继承(遗嘱最好办理公证,本律师可代理)。对于赠与,相对税费较高,但是可以很快办理过户。二者利弊由您自己权衡。
提示,如果老人的房子是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小女儿恰恰又是城镇居民户口,这样则办不了赠与及转让,遗嘱也只能让其享有房屋的地上利益,无法将房屋过户至其名下。
可以立遗嘱并公证。
二老如生前给房产,可采取赠与或买卖方式;如身后给房产,可采取遗嘱方式。
您好!可以办理赠与或是继承,孙子可以代为继承,如果所有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都同意过户到一个人名下的话可以去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然后再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具体费用问题建议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