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欠我三万块钱!他给我写了欠条!但是到还款日期没有还我钱
不需要负责
看你是否有过错才承担责任,你说的情况你不需要承担责任
不需要负责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发货清单、借条、欠条、录音录像等可能反映其支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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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
主要责任是他自己的,但你不能完全免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