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几个屯自己建的水库,一直以来都是村民管理使用的,现在水利局没有经过我们村民同意和赔偿
这是可以按照自己主张来提交相关证据的
找政府解决。
可以按照自己主张来提交相关证据的
向政府反应。
你好,一般来说不合法的哦。
答:水库产权(即所有权)的所属单位,一般是国有,就是当地的水利局等相关业务主管局。
水资源国有,但你们可以主张一定的补偿,因为是你们建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