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离婚后孩子判给男方,男方不让孩子来看妈妈,怎么
用法律来解决。可以协商或者诉讼解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女方有法定探望权,协商不成的,可起诉解决。
起诉解决。
你好,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