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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邹律师,我想咨询下,我弟弟因为宅基地的事跟邻居发生争吵,后被村民都劝回家
你好邹律师,我想咨询下,我弟弟因为宅基地的事跟邻居发生争吵,后被村民都劝回家 你好邹律师,我想咨询下,我弟弟因为宅基地的事跟邻居发生争吵,后被村民都劝回家,邻居回家后拿了菜刀藏于身后,又到我弟弟家门口谩骂,我弟弟就从家里打开门出来,邻居突然从背后拿出菜刀砍在我弟弟右胸口,我另一个弟弟从此处经过,就过来拉架没有动手,这时邻居又挥刀砍向我这个拉架的弟弟,这个弟弟躲了一下,刀排在他左肩膀,这时村民都出来拉架,砍人的邻居被他家人拉走回家,我两个弟弟送往医院治疗,一个右胸口被砍14公分伤口,缝了16针,一个左肩膀被刀拍出一道长10公分左右的血痕不严重,请问邹律师,如果做法医鉴定的话能算轻伤吗?案件也在派出所立案,但是派出所没有对持刀上人的那个人采取任何措施,当天报案后,派出所来人看到持刀上人者脸上有血就说这个人脸上有血也受伤了去医院治疗,但实际他脸上的血是与我弟弟争斗时留下的我弟弟的血,派出所这样不问清原因的做法合理吗?而且至今我们受害者不知道伤人者在什么地方?这种情况如何走法律程序让伤人者受到法律制裁?希望邹律师能给分析一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聊城)
提问时间:2018-06-07 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