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业务出现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公司亏损,个人是否应该分摊?
业务出现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公司亏损,个人是否应该分摊? 业务员接到一批出口货物的订单,在装船后船发生火灾,这批货没有投保,因为共同海损及海上救助费用已大于货物目前的货值,决定弃货,并导致此票业务造成约70万的亏损。
海上货物投保事宜,公司一直在往此市场发货并且一直没有投保,业务员沿用公司的合同和CFR交货条款,于是出现货物没有投保的情况,(如果投保则不会出现损失),这种情况是否属于个人原因没有投保造成的公司亏损?
在公司制度里,个人可以在年底拿到订单核算利润的20%,由于此票货物亏损,公司决定把这票货物70万的损失核算到业务员年底的利润中,也就是业务员可能年底实际承担了14万的损失,这种核算方式是否合理合法?业务员是否应该承担这种经营风险?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75davi……(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8-06-07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