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民事纠纷,一般情况下怎么处理?
民事纠纷,一般情况下怎么处理? 我朋友的爸爸被楼下一楼给踹了一脚。原因是冤枉我叔叔往楼下丢垃圾。
一楼的女主人上来,连吵带骂,我叔叔在关门的时候,那个女的踹了我叔叔一脚,然后我朋友下班后,给我打个电话。让我去看看什么情况。我和我朋友小博就去楼下理论,问问什么原因,然后发生了争吵。随后就撕起来了。小博把那个女的老公给打伤了。那女的用的是利器把小博的手扎伤了。我帮我朋友也打了几下。但被附近邻居给拉住了。一直进步去屋里。他们报案了。然后我俩就去派出所了。录口供了。
现在派出所的处理结果是
一,交保证金2000元,给我俩保释出去。
二,小博的家人去私下调节,去给人家赔礼道歉。
现在私下调节的结果是,他们要求我们赔偿7000元。如果不给就上诉法院,告我们入室抢劫。
请问:这件事对我来说怎么样处理,才是最方便,最容易解决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udong……(辽宁-本溪)
提问时间:2008-12-11 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