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出租屋火灾受损,承租方和第三人负什么责任?
出租屋火灾受损,承租方和第三人负什么责任? 出租屋火灾受损,承租方和第三人负什么责任?
我将两间商铺出租给乙方做皮鞋买卖,乙方自行装修(做了许多木质的鞋柜,吊顶用了许多原木),重新布线(电线),乙方经营一段时间后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转租后经过我同意),第三人做家电生意,并保留了乙方的装修,在营运中因第三人的电器故障引发火灾,造成我的一楼两间铺面受损严重,经房屋检测部门鉴定楼板有多处横向、纵向及贯穿性裂缝,建议将底层楼板拆除现浇。三楼(瓦屋层)烧毁。问:
1、出租屋受损,承租人和第三人负什么责任?是连带责任还是共同责任?
我将房屋出租时与乙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上强调了a“乙方在装修过程中,以质量第一,安全第一为宗旨。”b“乙方应特别注重防火防盗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保管好易燃易爆物品,电线老化短路等要及时更换。如出现以上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则负担全部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之后,乙方开始装修并经营,五年后,乙方转租给第三人,转租前后,我一直身在外地,中途只偶尔回过一次,并口头向第三人强调了要注意防火安全。问:
2对于火灾乙方或第三人否承担全部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ngx……(湖北-荆州)
提问时间:2012-11-27 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