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我在一家民办学校任职招生工作,刚开始没有制定考核奖,后来突然制定需从我们工资拿出400元

我在一家民办学校任职招生工作,刚开始没有制定考核奖,后来突然制定需从我们工资拿出400元 我在一家民办学校任职招生工作,刚开始没有制定考核奖,后来突然制定需从我们工资拿出400元,学校补100元,合计500元作为月绩效奖金,通过校评分决定我们月绩效奖金多少,评分项目中除了日常招生工作外,还把保洁工作、行政工作等列入了我们评分项目中,保洁包括要打扫不属于我们工作范围的地方的清洁。一开始来的时候跟我说是做招生工作的,结果来了之后还要做保洁的工作(原来有保洁阿姨做后来辞职了就分配给我们做)又没有兼职的薪资。况且我从来没听过绩效奖要从自己工资拿出来奖励自己的,请问这样的制度请问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韩(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8-06-06 16:4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