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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保安人员暴力执法个人和法院各负什么责任,我如何维权?

法院保安人员暴力执法个人和法院各负什么责任,我如何维权? 2018.6.1,我去法院办事,在安检大厅,我与书记员争执几句,无不法举动,但先是遭到一保安的身体侵犯,我下意识地抓住他衣领以防他对我动手并警告他不要动手,他先是对与我撕扯,再把我撂倒在地,在我无力自已起身时,另一名保安强行撕拽起来,并与其它保安一起掐我脖子将我推搡出大厅。在我受到此暴力侵犯下一气之下我随手拿一停车锥去追对我动暴的保安,一下误将大厅显示屏部分砸坏,这时一群保安对我进行了群殴,掐脖子,抢拳头至我脸上,摔倒等都用上了,致我本人轻伤。请问法院和这些保安分别要负什么责任?公安去调安检大厅的监控时,法院说坏了,而我要求公安还原事实真相,公安说没监控他们也没办法,我要追究法院和保安的责任,只有公安对我和几名保安的书面口供行吗?公安录口供时没有用执法仪,笔录也不是严格的一问一答,这符合程序吗?我承认我也有一定的责任,我没动手,错的程度怎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uland……(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8-06-05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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