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本人在某公司工作一年零七个月时间(18年6月),期间未缴纳任何社会保险,定于六月离职,商谈时间为5
本人在某公司工作一年零七个月时间(18年6月),期间未缴纳任何社会保险,定于六月离职,商谈时间为5 本人在某公司工作一年零七个月时间(18年6月),期间未缴纳任何社会保险,定于六月离职,商谈时间为5.13日,公司拖欠三个半月薪资,后因企业法人不认可,一直未予支付,5.21日晚再次讨要,最终与该企业所有细节敲定,约定稍晚时候支付,当晚酒后在下车过程中,企业法人因雨天路滑将要滑倒,我随手扶了一下,结果导致自身左腿支撑腿打滑摔倒,次日后到医院核磁共振检查,为左膝盖副韧带断裂,左膝前交叉韧带断裂,左膝半月板撕裂,现手术已经完成,需静养三个月,企业法人在5.29 6.3分两次支付完毕所欠我工资款,我想知道,此种情况可否索赔?从哪几个角度索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连云港)
提问时间:2018-06-05 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