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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福利房转让

福利房转让 十年前 A 单位分福利房 ,A 无钱购买,遂将产权卖给B,B出钱买下房子,房产证上是B的名字 且 当时的转让有文书凭证 有证人和双方签名。但当时 A 正在闹离婚却尚未离婚,A 对B 说自己已经离婚了 对房产有全权处理权利。十年后 该房升值,A 想夺回房子理由是当时自己尚未离婚因此对房产没有全权处理权利,当时的转让不合法。请问A说的有道理吗 ,打官司的话 B 能赢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zdqp1……(山东)
提问时间:2010-06-04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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