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被告躲避,一直找不到人。后经法院公告,被告又给原告打电话,希望协商解决
1、如果原告撤诉,被告不需要承担诉讼费。 2、原告不撤诉,开庭需要按照公告期满后才能进行
撤诉诉讼费由原告负担。不撤诉而被告又不到法院领取诉讼材料的话,需要等公告期满才能开庭。
可以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具体还是要根据法官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