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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在衡阳市八中读高一,6月1日晚上6:40左右在四楼下三楼的阶梯下摔倒

我女儿在衡阳市八中读高一,6月1日晚上6:40左右在四楼下三楼的阶梯下摔倒 我女儿在衡阳市八中读高一,6月1日晚上6:40左右在四楼下三楼的阶梯下摔倒,造成四颗门牙折断,牙根错位,现需治疗费用约2万元,请问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衡阳)
提问时间:2018-06-03 18:1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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