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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离婚纠纷 我是2003年结的婚,现有一个7周岁的女儿,于2008年以男方的名义贷款买的房子(88平,当时的房价是3650元/平),他家给拿的首付12万,还贷两年后,他家又给拿了18万还尾款,我家拿了7万块装修费。2009年他又用公积金买了一台捷达车。近一年来与男方争吵不断,男方经常在我父母的面前骂我或推搡我。最近,他舅舅的女儿结婚(我们去他妈妈家住的),办酒席三天,前两天我参加了,因为第二天下午小孩有课,我也因为最近睡眠不好,所以提出回自己家睡,第三天早上再过来,他就发了脾气,晚上他妈妈打电话说不用我过去了,我就没有去。结果晚上回来后,他把我父母叫到我家,让我父母把我领走,说不要我了。还辱骂、推搡我的父母。我现在想提出离婚,我想知道我能得到多少财产,孩子的抚养权可不可以归我(我的学历和月薪都比男方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梦回楼兰(吉林)
提问时间:2012-11-26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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