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欲共同购买北京使用权房及共同偿还,但因我非北京户口,使用权证上不能写我的名字,请问如何保障我的权
使用权的房屋不能购买,不允许买卖,也无法做登记,产权不能 保证。 我的补充: 2012-11-26 09:32
1,使用权房屋不允许买卖,即便你买了也无法做登记,所以就涉及不到你说的所谓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如果今后可以转为产权房屋,那么你可以要求登记在你们双方名下,但由于你不是北京户口,需要先登记在你配偶名下,然后还贷完毕后加上你名字。
2,你们之间可以写协议,你也可以保留自己的汇款证明,但这些都无法保证产权。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不登记就没有产权。
您好!可以双方之间就财产问题达成协议,然后公证处办理公证。
你想法可以,但是不是购买协议是婚内财产约定,建议请律师写协议,并办理公证。
你好,如果该房屋以后使用权能转为能转为所有权的话,可以签这么一个协议,以保证你的合法权利。但是C项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该房屋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签订协议 保障你的权益
使用权的房屋不能购买,不允许买卖,也无法做登记,产权不能 保证。如果今后可以转为产权房屋,那么你可以要求登记在你们双方名下,但由于你不是北京户口,需要先登记在你配偶名下,然后还贷完毕后加上你名字。
可以双方之间就财产问题达成协议,然后公证处办理公证。
婚后取得的财产或财产权益,属于夫妻共有,无论登记的是夫妻一方还是双方的名字
可以,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即可
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即可
您好,建议到公证处公证,详情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