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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时候在和平桥与人发生车辆追尾,四车相撞,交警判定是最后面那辆车全责

去年的时候在和平桥与人发生车辆追尾,四车相撞,交警判定是最后面那辆车全责 去年的时候在和平桥与人发生车辆追尾,四车相撞,交警判定是最后面那辆车全责,一切赔付都挺正常,今年我该交保险了才知道最后一辆车那个人冒充我的保险公司打电话报案用强制险赔付第三辆车里的孕妇,我是第二辆车,现在我买保险要挣钱,请问他冒充我给保险公司报案是触犯法律了什么法律?我可以追讨损失钱财嘛?可以要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andy(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8-05-31 11:1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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