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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村主任于庆良,利用职权征用村民土地7分8厘4(每个男孩一份)建设新农村,实占地(10X28米)

我村主任于庆良,利用职权征用村民土地7分8厘4(每个男孩一份)建设新农村,实占地(10X28米) 我村主任于庆良,利用职权征用村民土地7分8厘4(每个男孩一份)建设新农村,实占地(10X28米)。多余的地卖了3佰多万(8万1份)而卖的款不知道去向。请问够犯罪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安徽-阜阳)
提问时间:2018-05-31 09:05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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