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父亲的遗嘱是否合法有效
父亲的遗嘱是否合法有效 父母有子女4个,我是大女儿,我有两个妹妹已成家,和弟弟一个有精神病的弟弟。父母15年前是在农村自己建造的房子里居住。我是在市里父亲单位福利分的房子里居住。母亲去世后,我为了照顾父亲和弟弟,就把父亲和弟弟接到父亲单位分的福利房和我一起居住。不久父亲单位要新建住宅楼,父亲符合集资条件。父亲当时说他老了,农村有房子就不在单位集资房子了。我当时说你不集就浪费了指标了。父亲说你想集你就以我的名字集上吧,就这样我就以父亲的名字在父亲单位自己出钱集资了房子。房子建成后,我就和父亲弟弟一起到集资房去住了。就这样我一直照顾着有精神病的弟弟和父亲的生活。父亲怕他过世后,因为房子说不清是怎么回事,就写了遗嘱。
生前遗嘱
一.在某单位的房子是大女儿以父亲的名字自己出钱集资的,因此大女儿有居住和所有权。
二.在农村的一院房子及财产归儿子所有,由于儿子没有正常行为能力特委托大女儿我弟弟保管处理。
三.本人的后事由大女儿负责处理,儿子将来的生活由大女儿负责,对弟弟发生的各种事情负责处理。
姓名 年 月 日
现在 父亲已去世10多年了。我按父亲遗嘱办理了父亲的后事,一直把弟弟抚养照顾到现在。去年我又把集资房补了成本价,现在有了全产权,可房产证上还是父亲的名字,我想履行遗嘱,走法律程序,经法院确认父亲遗嘱是否合法有效。然后根据法院判决到房产部门过户。
我的问题是1.父亲遗嘱是否合法有效。2.我把两个妹妹作为被告,可由我抚养又有精神病的弟弟是被告还是原告。3.我能将房产证上的名字改为我的名字吗
我希望各位好心的律师给于直接,明确的答复。
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42110……(天津)
提问时间:2012-11-25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