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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取他人身份证到银行贷款,伪造签字,银行岂能不负责任?!冒用之人岂能不绳之以法?

盗取他人身份证到银行贷款,伪造签字,银行岂能不负责任?!冒用之人岂能不绳之以法? 各位法规战线专家,你们好,想请教问题:有人盗用本人身份证(而且是一代身份证)于几年前在蚌埠市怀远县农村信用社贷款伍万元人民币,并至今未还。直到接到催款通知才如梦初醒,这种躺着中枪的事,难道法律不维护起码的公平正义吗? 
第一、非本人签字在场,信用社为何违规借贷?(据说信用社很乱,互相串通后,什么规矩都没有了!但这种欺诈串通行为不受法律制裁吗?)
第二、私自拿着别人的身份证冒充别人签字就可以借到真金白银了吗?这些违法乱纪伤天害理的行为就没有人管吗?
第三、去报案,接警人员说这样的案子太多,没法管,难道就这样不了了之吗?
第四、既然这样的案例很多,漏洞如此之大,为何不严厉打击?法律维护的是谁的利益?

第五、提起诉讼的话,这里面应该收集哪些证据材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ll123……(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8-05-28 16:49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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