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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6年9月27日租了一个房子,到2018年5月10日因为个人原因提前搬走
本人于2016年9月27日租了一个房子,到2018年5月10日因为个人原因提前搬走 本人于2016年9月27日租了一个房子,到2018年5月10日因为个人原因提前搬走。搬走之前跟房东说了,也同意了,说等房子租出去再给剩下的房租和押金等。但是现在房子5月27日左右就租出去了,剩下4个月房租和1000元押金,总计4160元,扣除水电费560元还剩下3600元。可是房东只愿意退3200元,说400元是清洁的钟点工费用,特别是厨房清洁。(事实情况是房子我在搬走之后特地回去打扫过,不存在清洁的问题。我们是做办公用,厨房完全没有使用过。)这样子的情况,我要回400元的概率高吗?需要怎么做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nn(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8-05-27 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