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我该怎么办
我该怎么办 我是一名教师,在不久前的一天晚上,我回家途中,发现我校一名未成年女生与一名社会青年搂抱在一起,处于教师职责,我于是上前干涉,男青年不听,并对我进行威胁和挑衅辱骂,我一时没控制住,就先动手打了男青年一巴掌,后男青年就对我进行了殴打。导致我身上多处受伤,手机也打坏了,后来到了派出所,我承认我先动手,那男青年头部有轻微磕伤,应该是我们在扭打中我用手机打到的,所以我也予以了承认。但男青年却不承认对我的威胁和辱骂,反而说我辱骂他并打他。请问这事该怎么处理,是否我要承担所有责任?我是否有权要求对方对我进行相应的赔偿?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杨MO老师(四川)
提问时间:2010-06-03 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