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摩托车被偷,被卖找回后,买家向我们要钱对吗?
摩托车被偷,被卖找回后,买家向我们要钱对吗? 我们的摩托是燃油的摩托,今年6月份买的,因为要上牌照,所以身份证复印件和手续都放在车座下,平时都放在自家的仓房里,工作忙,所以没时间上牌照,在9月7号的时候仓房被撬,摩托车丢了,当天就报案了,今天11月23号,刑警队告诉我们摩托车在别的县找到了,但是偷车的把摩托卖给自己的熟人了,买车的人称他为二姐夫,当时他俩签合同时,所有证件都是我们的名字和信息,我看了那个合同,说是我们欠他钱,所以用摩托抵价的,他又转卖给别人的,关键那个地方我都没去过,但是今天刑警队告知说摩托车要回来很困难,我们要赔偿买摩托车的人,为什么我们丢车还要赔偿别人钱啊?那个买家不是应该管卖车的人要吗!刑警队的人说偷车的家很穷,那穷也不能我们这个受害者赔偿啊!而且刑警队的人说他们之间买卖是合法的,为什么偷窃的人卖我们的东西是合法的?我们的摩托也么过户给那个人,我想问一下我们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ping……(吉林-延边)
提问时间:2012-11-23 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