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失窃,报案未销案,已赔偿等价物,12月份能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吗?
可以追究
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
失主可向公安部门请求。
确实已经构成盗窃罪,如果已经立案,可能很难撤消了。
你好。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可以追究责任;
可以追究责任;
可以继续追究刑事责任,退赃只是量刑考虑的因素
可以的。
报案后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
你好,金额达到2千元,即可构成盗窃罪的。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涉嫌盗窃罪,量刑起点在三年以下。但最终的宣告刑还要结合全案的从轻、减轻情节来认定。在本案中,如你有积极赔偿、认罪悔罪等从宽情节,可从轻处罚。 建议请律师为你提供帮助,指明从宽的情节,提供法律策略与技巧,争取最轻处罚,积极争取判处缓刑(即不用坐牢)或者免于处罚。如需进一步了解或者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