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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夫在今年五月二十号早上在去高港上班的路上经过姜堰和泰兴交

我姐夫在今年五月二十号早上在去高港上班的路上经过姜堰和泰兴交 我姐夫在今年五月二十号早上在去高港上班的路上经过姜堰和泰兴交汇处的北新镇的吴岱村的一个十字路口和一辆面包车发生车祸,面包车还把我姐夫拖行了十几米才停下来,造成我姐夫当场重伤,昨天下午泰兴市交警大队说我姐夫要负50%责任,如果面包车司机不把我姐夫拖行那么远也不会让我姐夫抢救无效死亡,为什么面包车司机不会负全责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泰州)
提问时间:2018-05-23 22:0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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