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我父母全款买房,房产登记我一个人名字下,离婚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可以认定为个人财产。如发生纠纷建议委托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