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及其它事项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及其它事项 我们今年32岁,是2008年结婚的,2009年生育有一子。因为男方小心眼儿,脾气暴躁,经常为吃饭之类的小事骂我,偶尔掌掴我的脸。因为有儿子,一直在忍让,本来是想愿意为了儿子维系这个家,但现在实在有些忍不下去了。我想问一下,如果离婚的话,我应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房子是我公公的名字,户口本上有公公、婆婆、老公、我、儿子,但一直是我们俩生活在这间房子里,还有一辆新买的大概17万的车,车主名字是老公的。我俩的存款只有一万元。

情况是这样的,我问一下,如果离婚,关于财产和儿子的抚养权应该怎么分?我能得到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eita(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2-11-23 09:13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