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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

热水袋烫伤医学鉴定

热水袋烫伤医学鉴定 患儿1岁,在无陪护病房抢救,为复温将热水袋放于患儿肢下,医护人员急于抢救,忽略了热水袋,发生患儿下肢三度烫伤,九天后行右下肢创面削痂植皮术,第十一天行右下肢自体植皮术,二十天后行右下肢植皮术,左下肢取皮术。请问专家是医疗事故吗?几级?怎么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猫咪好可爱(山西-大同)
提问时间:2010-06-03 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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