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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超车时与对方车辆相碰,对方车后摩托车追尾。导致摩托车上两人摔倒掉到马路边的水渠里

我超车时与对方车辆相碰,对方车后摩托车追尾。导致摩托车上两人摔倒掉到马路边的水渠里 我超车时与对方车辆相碰,对方车后摩托车追尾。导致摩托车上两人摔倒掉到马路边的水渠里。摩托车驾驶人右手骨折(摩托车上共两人,都未戴安全帽。摩托车没有驾驶证)伤者64岁住院32天,现已出院。医疗费总共一万七,我自己垫付了七千,强制险预交了一万。今天去协商伤者家属除了保险赔偿的要求要我额外最少赔偿3000元。医疗费,后期赔偿,修车费总共加起来三万左右。保险公司说医疗费和后期赔偿他们公司都只赔百分之八十,并且后期营养费他们不赔,有做司法鉴定,交警根据司法鉴定书列出理赔数目。交警列出的营养费是五十块一天共60天,但保险公司说他们只赔伤者住院期间的。我车买的是全险,第三责任险50万,还买了不计免赔。保险公司算下来我要出近一万块。我不了解的是保险公司为什么后期营养费不出,后期赔偿怎么也是按百分之八十赔偿。如果协商不了伤者会告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邵阳)
提问时间:2018-05-22 16:3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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