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律师您好!我在2017年2月帮朋友担保了一笔贷款,约定2017年8月26日到期归还

律师您好!我在2017年2月帮朋友担保了一笔贷款,约定2017年8月26日到期归还 律师您好!我在2017年2月帮朋友担保了一笔贷款,约定2017年8月26日到期归还,2018年5月2曰我接到我所住地法院电话通知我领材料说是放款人把我告了连帶责任赔偿,我在法院见对对方出具的:合同上关于担保我个人声名部分不是我本人笔迹我签字时此处为空白而且金额也和实际不符,而且对方要求付24%的利息,请问我该承担什么责任,我的担保期限是不是过期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8-05-21 17:2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