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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务合同中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

劳务合同中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 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
合同中注明薪水为“税前5500元”,每月15号发放,并且不支付社保、公积金等其他福利,合同期限为一年。
发工资后我按照3500起征点的个税计算法算出应缴个税为:(5500-3500)*10% - 105 = 95元。而实际扣税金额为:396元。
询问人事部门后得知:因你签的是劳务合同,所以不论收入多少,所缴税款均为:收入额*7.2% 。与是否达到3500起征点及个税计算法无关。
这方面知识比较空白,还望内行解答,难道我的收入不在个税计算法的范畴内么?7.2%又是神马意思。。。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三水先生(广东-惠州)
提问时间:2012-11-22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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