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孩子在校被同学踩伤脚,对方家长不给看病去,我们自己垫付的医药费

孩子在校被同学踩伤脚,对方家长不给看病去,我们自己垫付的医药费 孩子在校被同学踩伤脚,对方家长不给看病去,我们自己垫付的医药费,营养费,在此期间孩子耽误的兴趣班的课程学费,家长的误工费,看病发生的交通费餐费,以上几项费用是不是都可以起诉时向对方要求支付?起诉可不可以在原告户口所在地?对方虽也同在天津市,但他的户口所在地我不知道怎么办?另外是他上一年级的孩子踩的我们,两个孩子同班同学,我是起诉孩子的监护人对吧?还有,这种情况起诉费用是只有诉讼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卷毛羊(天津-河西区)
提问时间:2018-05-19 21:2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