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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山东烟台莱州人,2017年在青岛胶州杜村交了一个女朋友 2018年4月左右两人和平分手

你好,我是山东烟台莱州人,2017年在青岛胶州杜村交了一个女朋友 2018年4月左右两人和平分手 你好,我是山东烟台莱州人,2017年在青岛胶州杜村交了一个女朋友 2018年4月左右两人和平分手,分手后4月12号晚上22时左右,女方以“我泄露她人隐私,敲诈勒索”为由,向胶州杜村派出所报警,13号中午派出所给我打电话 通知让我到派出所录口供,录口供期间 民警提出让我认罪,因为女方以前有过抑郁症 说她有可能会自杀,迫于压力  我认罪了 但是我12号全天在青岛市区散步  有当天行动记录为证,现在公安局通知我  接下来可能会判刑半年至一年,我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8-05-19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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