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税签订的两份合同效力的认定
购房定金协议因违约法律规定避税部分没有效力,但约定成交房价133万,买家出价142万,税费由中介方承担,中间差价9万元由买支付给中介公司,此约定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属于有效合同,应该按合同履行。
没有法律依据,为避税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的合同,应当双方相互返还财产;对方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