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请问,现在是不是有新的规定,比如有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按新规不入刑
无罪辩护,取保候审,本律师办理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专业刑事律师,详询来电微信
如都是这样,大家都可以这么去做了,没逮到就发财,逮到大不了退款就行了。你觉得这样的逻辑合理吗?
不是这样的;
我长期代理非吸、集资诈骗类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必要时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不是这样的,退还非吸款,只是可以减轻处罚,如需帮助来电微信
您好,可以减轻处罚
不是这样的,一般认为有还款能力的,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理,如果没还款能力还吸收就定型为集资诈骗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非罪的区别主要是吸收的人数和钱数,量的大小及被吸收人的特定性与非特定性的区别
你好,对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是否立案侦查,取决于有没有涉嫌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
一是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是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户数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
三是从造成的经济损失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