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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跟一个有家室的男的同居了很长一段时间,现在想明白了,我不愿意在这样继续下去要分手

曾经跟一个有家室的男的同居了很长一段时间,现在想明白了,我不愿意在这样继续下去要分手 曾经跟一个有家室的男的同居了很长一段时间,现在想明白了,我不愿意在这样继续下去要分手,那男的死活各种威胁不愿意。一气之下,回家离婚,约定房 货车  孩子都归女方,净身出户,付抚养费,但那男的偷偷把车开走了。现在他老婆威胁要男的给30万,要不然就起诉我跟他男人,我勾引他男人,同居  重婚。是不是男的给了30万就可以公证不在起诉我们重婚
?另外如果那30万跟后续的起诉重婚无直接关联,那是不是只要拿到我的电话号码,法院有权调取我的身份信息,出庭?另外是不是有2个人的证词证明是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罪?我无婚史。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8-05-18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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